1.項目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昆明消防指揮學校的委托,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昆明消防指揮學校建設運維中心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單位參加該項目競爭性談判。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昆明消防指揮學校建設運維中心項目;
2.2項目編號:KM2017088;
2.3項目地點: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昆明消防指揮學校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2.4招標內容:
涉及學?;A通信設施、一體化系統(tǒng)軟件硬件系統(tǒng)及相關服務器、機房環(huán)境、多媒體教學設施、視頻會議相關設施及學校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
2.5服務期:一年;
2.6質量要求:以最終合同約定為準;
2.7標段劃分:本次競談設一個標段;
2.8資金來源及項目預算:上級撥款,項目預算:¥490580.00元(大寫:肆拾玖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3.競談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
3.1.1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要求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若三證合一,只需提供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符合本項目的采購需求);
3.1.2供應商應具備安防三級及以上資質;
3.1.3供應商具備國家級或各大網絡設備制造商頒發(fā)的中級及以上認證證書。
3.1.4供應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須承擔過不少于2個類似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合同為準);(類似業(yè)績指:解放軍、武警部門等涉密部門網絡建設項目和運維保障工作);
3.1.5公司承擔過(2015年至今)縣級以上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省屬以上企業(yè)、高職高專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等的信息系統(tǒng)運維案不少于一個;
3.1.6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業(yè)財務報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第三方中介機構/審計部門審計的財務報表;
3.1.7檢察機關出具有效的供應商《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
3.1.8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昆明消防指揮學校內提供用戶所在地的駐場服務。
3.2 本次競爭性談判不接受聯合體。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形式為合格制。
5.競爭性談判報名
競爭性談判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2017年12月 5日至2017年12月 7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供應商持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符合本項目的采購需求);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年檢合格、三證合一不用提供);企業(yè)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原件,年檢合格、三證合一不用提供);資質證書(原件);檢察機關出具有效的供應商《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到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華區(qū)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9樓)報名。(上述報名材料提供原件的需要提交一套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提供原件)
6.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獲取
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800元/份,售后不退。
7.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地點
2017年 12 月 8日14時 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至昆明市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9樓開標廳,逾期不予受理。
8.供應商在談判會議開始前務必認真閱讀本競爭性談判文件全部內容,競爭性談判文件如有變更,將以書面形式另行通知。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fā)布。
10.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qū)護國路69號護國大廈9樓
聯系人:江工
電話:13888447962